時間:2013-09-23 來源:武漢網whw.cc 作者:whw.cc 我要糾錯
武漢網whw.cc訊 武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參保(合)人員治療門診特殊慢性病和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標準的個人負擔部分,可報銷50%-70%,最高金額可達30萬元。8月20日,《武漢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正式發布,這是該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又一重要舉措。
據介紹,對于保險的承辦方式,分別由武漢市人社局和市衛計委通過招標選定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報銷時,采取“一站式”服務。經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經辦機構授權,在辦理出院手續時,定點醫療機構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給予報銷后,對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及時給予大病醫療費用直接報銷,居民不用再跑到商業保險機構報銷。
此外,很多大病患者往往要去外地大醫院診治,造成異地報銷難題。對此,商業保險機構充分發揮其全國聯網優勢,為參保(合)人員提供異地結算服務。
方案指出,從今年1月1日開始,該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人均籌資分別為27元和24元,一個保險年度內,只要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負擔部分超過8000元(基本醫療保險起付線以下個人負擔部分除外),按照8000-30000元 、30000-50000元、50000元以上分段,可以報銷50%、60%、70%,最多可以報銷30萬元,此舉可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解決城鄉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截至目前,該市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職工住院醫療互助活動、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相互銜接,共同筑起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提高了保障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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